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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粤港澳大三角旅游区形成的条件粤、港、澳大三角旅游区位于广东省中南部,是我国南亚热带地区。该区包括北自清远、东起惠州、西抵肇庆、南至香港和澳门的“大三角”范围(面积3.92万平方公里,占全省18.5%,人口约2400万,占广东省1/3,另香港、澳门面积1100平方公里、人口730万未计)。 自1979年以来,粤、港、澳合作发展旅游,取得积极成果。九十年代末,香港和澳门回归后,三地区的合作进入一个新阶段。概括说来是“三大缘条件”、“两方优势互补”和“同一目标”。“三大缘条件”即地缘、人缘、文化缘,位置上同属珠江三角洲。历史上三地联系密切,20世纪末港澳主权回归后,三地在亚太地区作用更重要,三地拥有的旅游资源优势迅速转化为联合经济优势。 港澳拥有雄厚资金和先进管理方法。八十年代初,港澳对广州、珠海、深圳、中山等地旅游投资比重加大,众多道路、桥梁的修建,使“珠三角”形成了便捷的交通网络和完善的旅游服务设施。星级酒店发展至“珠三角”各地,改善了广东旅游的接待条件。八十年代中期起,广州接客数、床位、服务质量、旅游车辆、职工队伍、导游水平等八个方面处于全国第一地位。这是粤、港、澳区域旅游协作初阶段最成功的一面。 “南粤自古形胜地”,珠江三角洲可供开发旅游景区(点)的有数百处,遍及“大三角”地区,资源各具特色。而港澳地域小,人口密度大,资源有限。目前,“大三角”已形成“一个中心(广州)、两个窗口(深圳、珠海)和两座桥梁(香港、澳门)”的经济格局。因此,粤、港、澳旅游业之间应互为依托,共同受益。 二、建立区域旅游联谊组织是大区域旅游的动力“珠三角”旅游业迅猛增长,也为香港和澳门旅游业进一步发展注入新的活力。1983年11月25日广东最早组织省内居民赴港探亲游,接着1984年4月10日又组织“澳门游”团。由“港澳因素”带动“珠三角”旅游的入境人数和旅游创汇增长,发展到粤港、粤澳之间客源互动。 1999年“粤港澳旅游发展研讨会”使三地区域旅游协作更上新台阶。这一年6月25日,三地旅游界领导聚会澳门,进一步为合理协调三地旅游资源、三地旅游产品互补、区内游客的良性循环和区内、国内、国外全方位市场开拓,区域旅游交通(特别是三地国际机场的协调和旅游穿梭巴士)、区域旅游形象和宣传、生态旅游等问题作深入探讨,预示粤、港、澳区域旅游发展的战略方向。 “大三角”作为祖国的南大门,拥有内容丰富、风格独特的旅游资源,为香港、澳门旅游业向外延伸提供新天地。同样,港澳作为“大三角”的对外桥梁,其旅游业发展所带来的资金和经验极有利于广东经济发展。可以预见,21世纪的“大三角”将成为亚太地区的旅游胜地。(中国旅游报) |